日前,湖北精准脱贫扶贫攻坚暨“两不愁三保障”专题讲座研讨班在湖北恩施举办。从研讨班上获知,最近,湖北对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开展调节,乡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政策范畴内医疗费报销占比仍达90%。
2018年5月《省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有关健全乡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确保相关政策的通告》(鄂政办发〔2018〕24号),确立“基本上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 救助 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工作方案。乡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本人具体费用报销占比提升到90%上下,重病、独特慢性疾病医院门诊医疗费用本人具体费用报销占比提升到80%上下,本年度本人具体压力医疗费用操纵在5000元之内。
2022年8月1日起,湖北确立确保范畴由原先的“具体医疗费用”调节为“县域内政策范畴内医疗费用”,即“乡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政策范畴内医疗费用费用报销占比超过90%上下;重病、独特慢性疾病县域内医院门诊,政策范畴内医疗费用费用报销占比超过80%上下。乡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本年度本人压力政策范畴内医疗费用操纵在5000元之内,禁止自主减少省定5000元的兜底保障控线。乡村贫困人口按规定申请办理就医办理手续到县域外特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由全国各地自主制订有关政策,但不可提升县域内就诊的保证范畴及规范”。
湖北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胡忠凯表露,贫困人口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给予有关证明材料后,只要交纳起付线,无需交住院保证金,康复时享有“一站式”清算方便快捷服务项目。禁止全国各地撤销住院起付规范,县域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规范由原“不高过100元”调节为“不低于100元”,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规范由各市区州自设,住院起付规范不列入兜底保障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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